中心医院注重精神文明建设,努力提高社会益,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以病人满意为目标,以社会益为高准则”的工作方针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。自1982年以来,连续18年被评为管理局“双文明先进单位”,1986年分别被山东省卫生厅和原石油工业部命名为“文明医院”,1994年被山东省卫生厅评为“三级甲等医院”,1995年被评为“爱婴医院”,1998年被管理局评为“十佳医院”和“三优两满意文明单位”,1998年又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,1999年被山东省卫生厅评为“百佳医院”。
